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吉水县水西片区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项目(设备采购)二次作出答疑澄清说明:
因招标文件部分内容需做相应调整,现更改如下:
1、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审办法”-“3.商务总分”-“3.1 项目实施方案”-“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产品质量保证、供货方案、货物安装方案、安装进度及人员安排等。
1.提供上述完整内容的得2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2.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再进行评价:
(1)方案包含的要点齐全无缺漏项、内容与要点相符、内容完善且能够适用于本项目的加4分;
(2)方案所包含的要点齐全、内容与要点相符,但仅有纲要、内容简略,未展开阐述的得2分;
更改后内容: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订实施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产品质量保证②供货方案③货物安装方案④安装进度及人员安排等。
提供上述任意1项完整内容的得1.5分,满分6分。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次答疑澄清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
江西宸煜******有限公司
吉水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