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燃气供应保障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2日-2024年9月19日。
电话:******
传真:0394-******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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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工业燃气供应保障工程 |
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7248.74 万元。项目从上游扶沟分输站接气后,建设管道至下游LNG气化站,为整个开发区提供管道气。主要建设:高压管道6.9公里,设计压力4.0MPa;天然气调峰站1座,包含LNG气化站和调压站两部分;中压燃气管道沿规划区道路敷设,全长37.3公里,设计压力为0.4MPa;扶沟分输站(扶沟分输站为平顶山-许昌-周口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分输站)内建设门站撬一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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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施工期加强扬尘管控和施工机械尾气管控,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施工场地采取设置围挡、物料覆盖、洒水抑尘等措施。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相关机械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运营期站场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达标排放,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41/1604-2018)小型 规模标准 ;天然 气调峰站场设置放空管,燃气锅炉经低氮燃烧后产生 的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达 标排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DB41/2089-2021) 表1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限值。 2.废水。施工期,施工场地应远离河道,禁止含有害物质的建材堆放在河流附近;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周围农灌或沿线洒水抑尘;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排放。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经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确需夜间施工时应经相应部门批准。各站场应合理布局,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运营期各站场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施工期,施工废料部分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弃泥浆经pH调节为中性固化处理后清运,泥浆池上面覆盖耕作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运营期,清管废渣、检修废渣与生活垃圾分开收集,交由当地垃圾中转站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直接回收处置,废滤芯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落实各项生态恢复措施。施工期应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不在湿地公园设置永久及临时占地;缩减施工作业带宽度,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的措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 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环************消防物资,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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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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