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商水县******有限公司年回收70万吨废钢储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3月28日-2024年4月3日(五个工作日)。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回收70万吨废钢储运建设项目 | 周口市商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四路东侧,缜五路南侧 | 商水县******有限公司 | 河南圣环******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及闲置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占地面积32860.33m2,建筑面积21398.64m2,主要新建2******办公室等辅助工程。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固定的施工工地采取“七个百分之百”措施(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波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征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1万平方米以上工地100%安装监控设备)、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员网格员监督员)管理等制度;水泥、石灰、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存放,严禁露天裸露堆存严密覆盖;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严密遮盖,并及时清运。(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生活污水、施工其他废水等。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暂存池内,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肥田;待园区内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入商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作为施工用水重新利用。(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单位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噪声源经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后达标排放;施工单位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非特殊工艺要求禁止夜间施工。(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砖、水泥料渣、金属废料等,具有回收利用的价值,应尽可能回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应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所,由政府统一协调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期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破碎工序粉尘,剪切、切割工序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在破碎、剪切、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涉颗粒物企业基本要求(颗粒物≤10mg/m3)。天然气燃烧废气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食堂安装集气罩收集后应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规模标准(油烟排放限值为1.5mg/m3;油烟去除效率≥90%)要求。(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暂存于暂存池内,由周围农户定期清掏肥田;待园区内污水管网铺设完成后,通过污水管网排放入商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噪声源经基础减振、消声、隔音等降噪措施后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器收集粉尘、沉?粉尘、有色金属、破碎废渣等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废液压油等危废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