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旧蓄电池及电路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
沈丘县金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4 年 7 月30 日
附件:
******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旧蓄电池及电路板项目监测报告.pdf
******有限公司年回收、转运废旧蓄电池及电路板项目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