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太康县晟鑫新材料厂年加工60万个水果筐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太康县晟鑫新材料厂年加工60万个水果筐项目(一期)
建设单位:太康县晟鑫新材料厂
建设内容:太康县晟鑫新材料厂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马厂镇花厂对面6号,本项目占地面积1000m2,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规划分两期进行建设,目前年加工60万个水果筐(为一期项目),本次只对一期年加工20万个水果筐项目进行自主验收,二期项目另行验收。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为60万元,一期实际环保投资为6.8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11%。
联系人:葛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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