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4年中通服创立公司关于承揽某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等保测评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比选编号:SCCL-GZZXBX******),比选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加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项目将为新建平台使用单位的重要信息系统提供全面、深入、细致的等级保护测评(简称“等保测评”)服务。
实施地域:四川省21个地市(州),具体地点以比选人指定地点为准。
技术标准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1.2比选采购内容:2024年中通服创立公司关于承揽某视频监控系统项目的等保测评业务外包采购项目-公开比选,项目预估规模:人民币******.00元(含税);项目执行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首次等保测评工作(结论为测评通过),后续测评工作以采购人通知为准,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以第一次测评通过日期为服务开始时间点),三年内针对同一系统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 1 个。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总价限价为3237547.17元人民币(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及要求★
★2.1参选人资格条件★: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任意一年资不抵债等情况。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需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或提供具有公安部第三研究所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供应商提供的唯一授权函。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责任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公司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的三年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2.2.20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21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纸质比选文件获取
4.1 发售纸质比选文件
4.1.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有限公司标书售卖处。
4.1.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1.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1.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代理机构。比选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3日内寄出。
4.2电子比选文件获取【不适用】
4.2.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
4.2.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
4.2.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 /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纸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有限公司第一开标室。
5.3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本项目不适用。
5.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5.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5.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中国通服采招门户-数字赋能 智联共赢(******/)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神仙树北路18号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
邮 编:610000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肖老师 联 系 人:饶静宜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网 址: / 网 址: /
******银行: / ******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