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限公司年产沥青混凝土20万吨及水稳碎石20万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年产沥青混凝土20万吨及水稳碎石20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扶沟县柴岗乡八一林场7号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它说明事项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
联系人:徐经理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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