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周口宏玻玻璃年产15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9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周口宏玻玻璃年产15万平方米玻璃深加工生产线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羲皇大道与腾飞路南001号 |
******有限公司 |
建设性质:新建(迁建) 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赁1栋厂房,占地面积4862.47m2,投资2000万元。主要生产工艺: 玻璃原片-切割-磨边-清洗-钢化-中空-夹胶。主要设备:钢化炉、磨边机、玻璃切割机、玻璃清洗机、中空线、打胶机、配套环保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5万平方米玻璃。 |
******有限公司 |
(1)废气:本项目涂胶、封胶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UV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产生的VOCs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表1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附件1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80mg/m3)。(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七里河,然后进入新蔡河,最终汇入沙颍河。(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一般固废:设置一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废包装材料、废玻璃边角料、废中空铝条、沉淀池沉渣、不合格品、废过滤棉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处理;一般固废暂存间按要求进行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措施;危险废物:设置一座10m2危废暂存间,废胶桶、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按要求设“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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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报告表链接:******/s/1acGZ4Wp29-d_JVCgLaqH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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