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关于******有限公司年存栏100万羽规模化蛋鸡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存栏100万羽规模化蛋鸡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 年10月30日-2024年11月5日。
电话(传真):0394-******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太康分局窗口(未来路南段)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存栏100万羽规模化蛋鸡项目 |
周口市太康县芝麻洼乡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总投资11500万元,建设年存栏100万羽规模化蛋鸡项目,该项目属于鸡的饲养,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54783m2,总建筑面积24000m2。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污水处理区、有机肥加工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饲料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天然气锅炉废气及食堂油烟等。养殖过程中产生的鸡舍恶臭拟采取高温天气在鸡舍周边喷洒除臭剂、水帘降温及厂内绿化等措施对养殖区臭气排放进行控制,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表 1 中“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污水处理区恶臭和发酵废气经生物除臭系统+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处理区恶臭和有机肥加工车间废气经处理后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二级标准。饲料加工卸料、除杂、上料配套布袋除尘器后,经15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的有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1台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技术后,经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中“表1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燃气锅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通道引至房顶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处理措施:运营期废水主要为锅炉软水制备废水、鸡舍冲洗废水、生物除臭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锅炉软水制备废水回用于道路和厂区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农用,不外排;生物除臭喷淋废水、鸡舍冲洗水经固废分离+黑膜沼液池厌氧处理后,沼液暂存在沼液池,沼渣暂存在沼渣池,定期农用不外排。 三、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鸡粪、病死鸡、破损蛋、软蛋及其他次品蛋、医疗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饲料加工除杂产生的杂物(石块、泥块、霉变粒)、饲料加工除铁工序产生的金属杂质、除尘器收尘、沼渣、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等。本项目设置1间10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不同的固体废物分区放置,做好台账记录,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厂区内的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堆场必须做好堆放场防雨、防风、防渗、防漏等措施,并制定好固体废物移运输途中的污染防范措施。本项目设置危废暂存间1座,总占地面积10m2,用于收集、贮存养鸡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废活性炭,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混合机、污染治理设施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较高的设备,采取距离的原因实现噪声衰减,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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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