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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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编号:株荷财采计[2025]000001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提标改造一期项目(荷塘区)设施设备采购项目(第一批)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1月03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0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前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表2.3、附表5.3
现更正为:
2、更正前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附表1.3、附表2.3、附表3.3、附表4.3、附表5.3
现更正为:
3、更正前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三节 商务要求(包1、包2、包3、包4、包5) 2.2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进行安******银行保函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最终付款方式根据国债资金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现更正为: 2.2付款: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中标人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送达指定地点进行安******银行保函后,支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4、更正前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 技术要求(包2)
现更正为: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余静 电话:0731-****** 1、采购人信息 名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株洲市荷塘区新华东路1468号(荷塘区政府院内) 联系人:余静 电 话:0731-******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5楼 联系人:熊齐玉、李萌、张志勇 电 话:0731-******、****** 邮 编:412000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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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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