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建年加工2.2万吨钢结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1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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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扩建年加工2.2万吨钢结构件项目 |
周口市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扶亭路401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改扩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22000平方米,主要生产工艺流程:选 材-焊接-抛丸除锈-喷 漆-成品,其中选材,切割、焊接设备是3套。项目建成后年产2.2万吨钢结构; 主要设备:剪板机、火 焰切割机、电焊机、电动行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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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废水为喷枪清洗废水,该废水暂存于密封桶内回用于水性漆配比用水,最后在底中漆喷涂、晾干工序中全部挥发,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下料的下料粉尘;焊接产生的焊接废气;抛丸除锈的 抛丸粉尘;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等。项目所有废气均得到有效收集处理,切割下料工序: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工序集气罩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1根15高排气筒排放;抛丸除锈工艺:负压收集+袋式除尘器+15高排气筒排放;底中漆喷涂、晾干工序:集气罩收集十二级干 式过滤棉+洗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15高排气筒。污染物排放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等标准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等规定要求。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东、南、北厂界噪声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西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 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 要为废包装袋、除尘器收尘、废边角料、废钢丸、废催化剂,危险废物主要为废 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项目固体废物采取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满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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