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泸州分公司承揽的中国电信泸州分公司2024-2027年智慧大屏租赁项目第一批材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TF-LZTFWZ-******】),比选人为******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6.90091万元(含税)。采购期限:合同签订至2025年1月31日。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1.2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显示屏、LED接收卡、LED视频发送卡、配电柜、钢结构及装饰、线材。
注: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订单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品牌 | 计量单位 | 数量 |
1 | 显示屏 | AOC LP181/5CHD | 平方 | 11 |
2 | LED接收卡 | 卡莱特 E320 | 张 | 13 |
3 | LED视频发送卡 | 卡莱特 X7 | 张 | 1 |
4 | 配电柜 | 中电强能QN-PRO-TIME/30KW | 套 | 1 |
5 | 钢结构及装饰 | 室内E结构/50/100-20/40-30/30 | 平方 | 11 |
6 | 线材 | 绿联超6类网线、电源线BVR2.5,排线16P | 批 | 1 |
1.3标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69009.1】元人民币,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1.2参选人应具备自2021年1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同类项目或类似项目(应明确类似项目的范围)的相关业绩,有效业绩数量不低于1个或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比选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2.2.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公司认定为公司级D级供应商、公司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公司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8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9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8日00时00分至2024年11月12日23时59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二段10号电信大楼12楼1201室】。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线上获取,有意向报名的参选人可将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扫描件发送至邮箱4******,并致电比选人工作人员******完成获取。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0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二段10号电信大楼12楼1201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服采招门户( ******/)】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
地 址:泸州市江阳区江阳西路13号
邮 编: 646000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银行: ******银行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
账 号:5100 1636 3080 5900 0035
采购人:******有限公司泸州市分公司【(盖章)】
2024 年 1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