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300台喷水织机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2月2日(五个工作日)。电话:0394-****** 通讯地址:商水县纬四路市民之家二楼东厅环保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300台喷水织机项目 |
周口市商水县富商路 68 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周口市商水县新城区富商路 ******有限公司空置厂房,占地面积约 63000m2******有限公司“300 台喷水织机项目”,项目建设规模为年生产 2700 万米涤纶坯布。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织造废水、蒸箱废水)和职工生活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周口沙南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周口沙南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有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等,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应满足据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的相关要求;污水处理设施废气主要来自于污水处理站的恶臭气体通过水池加盖,合理种植绿化,定期喷洒除臭剂后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危废暂存间废润滑油、浮油等油类物质在存放期间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和《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的相关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主要是络丝机、倍捻机、喷水织布机、倒筒机、分条整经机、验布机、自动穿棕机、割纱机等设备经过采取隔声、基础减震及距离衰减后,各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丝、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栅渣、废过滤材料、污泥、浮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丝、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栅渣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定期外售给专业的物资回收单位;废过滤材料、污泥、浮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
/ |
附件:******有限公司 300台喷水织机项目报告表全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