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拟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1月21日-2025年1月26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项城市市民之家二楼(B区 43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项城市官会镇于庙村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1000片砂轮。 |
1.废气:项目运营期混合搅拌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要求。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定期清理用于周围农田堆肥不外排。 3.噪声:各类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经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贮存期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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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环评报告表链接: ******/s/1burPpfRft-mcOBwseYkFRg?pwd=g87e 提取码: g8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