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受理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单位企业服务部。公示期为2024年11月5日-2024年 11月11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4-6899001 通讯地址:太康县******服务中心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鑫艺泰纺织2300台智能喷水织布机建设项目 |
周口市太康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纺织路南通家纺城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占地面积32992.3平方米,建筑面积98976.9平方米,项目总投资43000万元,涤纶丝经过加弹、整经、穿棕、织布、检验后入库,年生产涤纶加弹丝48300吨、家纺面料20000万米。 |
(1)废气:项目加弹工序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15m排气筒(DA004)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食堂油烟、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烟气由专用烟道引至房顶排放,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太康县第二污水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限值及太康县第二污水厂进水要求。 (3)固废:废丝、不合格产品、包装废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污泥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到厂清掏脱水处理后清运,废活性炭2#收集于密闭容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油剂、废活性炭1#及废矿物油收集于密闭容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职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源强主要为加弹机、喷水织布机、穿棕机、整经机、空压机、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强为75~85dB(A),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昼/夜60/50dB(A))要求。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