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有限公司贝壳深加工5000吨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鹿邑县******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贝壳深加工5000吨建设项目 |
周口市鹿邑县太清宫镇薛小行政村06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建设用地43亩,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原材料仓库、成品仓库以及办公区,对贝壳进行深加工,约产出贝壳纽扣50吨,中药材(贝壳粉)4950吨;纽扣生产工艺:头车塑形-磨平-自动车打孔定型-水洗抛光-人工挑选-色选-打包成品;中药材加工工艺:采购原料-清洗-破碎-筛分-打包;主要设备:清洗机2台、破碎机2台、烘干箱4台、筛分机3台、挑选机2台、包装机5台、打孔机40台、磨平修边机4台、抛光水洗机6台、塑形机20台。 |
1、废气:贝壳粉破碎、筛分废气:集气罩+1台袋式除尘器(TA001)+15m高排气筒DA001;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特别排放限值、《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限值要求;贝壳塑形、磨平、打孔定型、抛光废气:集气罩+1台袋式除尘器(TA002)+15m高排气筒DA002,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相关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恶臭:池体密闭+管道收集+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DA00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相关限值要求。 2、废水。清洗、钻头冷却废水、水洗废水:经建污水处理站(21m3/d,工艺为气浮+沉淀+A/O+二级沉淀),处理后出水暂存于21m3的清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m3)处理后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清洗机、破碎机、筛分机、包装机、打孔机、磨平修边机、抛光水洗机、塑形机、水泵、风机等设备的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经采取阻隔、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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