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有限公司生产塑料桶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生产塑料桶制品项目 |
周口市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腾达路中段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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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周口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腾达路中段18号 建设性质:新建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该项目租赁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年产1400吨塑料制品。 生产工艺:料-搅拌-注塑-冷却-检验-成品。 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冷水机等。 |
河南众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1)废气:项目注塑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在注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UV光解+活性炭吸附”的治理措施后通过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处理后的废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表5标准要求、《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文件要求。破碎工段设置单独的密闭破碎间内,破碎设备配套集气罩,收集的废气引入 1 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注塑工艺的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50m3)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淮阳区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七里河,然后进入新蔡河,最终汇入沙颍河。 (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袋、残次品)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10m2),废包装袋定期外售,残次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经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按要求设“六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防漏、防腐。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
附件:报告表******有限公司生产塑料桶制品项目全本(2).pdf
链接: ******/s/19jUV58_VMIw_2TRyoq2Z7Q 提取码: 853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