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有限公司年回收3万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公示期为2024年9月9日-2024年9月13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淮阳市民中心二楼北面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667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 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回收3万吨再生塑料加工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方营村002号 |
******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冯塘乡方营村002号 建设性质:新建 用地性质:建设用地 该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生产,用地面积371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29837.85吨再生塑料粉末。生产工艺:原料—破碎机破碎—漂洗—甩干—磨粉机磨粉—袋装—成品入库。 要生产设备:开包机、打散机、破碎机、漂池、甩干机、磨粉机等及环保设施。 |
******有限公司 |
(1)废气:磨粉粉尘(含装袋粉尘)经除尘器+喷淋塔处置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N16297-1996)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通过定期投放除臭剂+定期清理污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无组织排放标准值。 (2)废水: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肥田,不外排。 (3)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一般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喷淋塔污泥、清洗沉渣、污水站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20m2),送至当地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除尘器收尘作为产品外售。 (4)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并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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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淮阳区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