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关于2025年2月28日作出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94-******
******服务中心二楼东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郸城分局窗口
邮编:47715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有限公司年报废回收、拆解2000台农业机械项目 |
郸环审[2025]06号 |
20250227 |
链接: ******/s/1vftoX7kCSLpySc_iPYVZRA
提取码: wq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