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课桌椅、上下铺、4万把钢筋凳建设项目(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股。
公示期为2024年7月8日-2024年7月12日。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扶沟县东大桥路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扶沟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课桌椅、上下铺、4万把钢筋凳建设项目 |
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四号路3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扶沟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四号路3号,总投资800万元。项目主要生产工艺:课桌椅、上下铺床:钢材(外购)-拉丝-切割-折弯-冲压-焊接-抛丸-喷塑-固化-组装-入库。钢筋登:钢材(外购)-拉丝-切割-折弯-焊接-喷塑-固化-组装-入库。主要设备:切割机、喷塑流水线、折弯机、下料机、拉丝机、抛丸设备、冲床设备等。 |
一、水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扶沟县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抛丸粉尘、焊接烟尘、喷塑工序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切割、抛丸、焊接工序:抛丸工序废气经自带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焊接工序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与切割工序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同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喷塑工序: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及固化工序:固化工序采用低氮燃烧工艺,固化工序产生的VOCs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加强通风等措施。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及管控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标准通知要求; 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家具制造业A级企业要求。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机加工边角料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焊丝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切割、抛丸、焊接工序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喷塑工序收集粉尘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机油和废液压油,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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