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橡胶木指接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2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年产2万立方米橡胶木指接板建设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工业六路西侧 | ******有限公司 | 河南聚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工业六路西侧。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经营,主要建设内容为年产2万立方米橡胶木指接板建设项目生产线及环保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2万立方米橡胶木指接板。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1.5万元。 | (1)废气:调胶投料废气: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与涂胶、压贴科技木皮(含贴科技木皮、冷压、热压)、压贴三聚氰胺纸(含贴纸、热压)工序共用一套设备)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甲醛、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砂光、锯边工序粉尘: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连接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及《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涂胶、压贴科技木皮(含贴科技木皮、冷压、热压)、压贴三聚氰胺纸(含贴纸、热压)工序废气:车间内二次密闭,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甲醛、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相关要求。 (2)废水:项目运营过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固废: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砂光、锯边、投料工序除尘器收尘,锯边工序废边角料,成品包装工序废包装材料,废面粉袋、废腻子袋、催化燃烧的废催化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脲醛树脂桶、废活性炭。砂光、锯边、投料除尘器收尘、锯边工序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面粉袋、废腻子袋、催化燃烧的废催化剂收集后外售。以上需外售的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20m2),然后定期外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若干专门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经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4)噪声: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主要为腻子机、砂光机、调胶机、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锯边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