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11月29日拟对******有限公司新建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受理和拟审批决定的公示(辐射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受理并拟对******有限公司新建室内X射线探伤应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9日——2023年12月5日。
电话:******
传真:******
******服务中心二楼北厅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受理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新建室内X射线探伤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工业园区(106国道盐洛高速太康出口向北200米路东)车间东北角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拟在生产车间东北角建设一座X射线探伤室,拟购4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本公司生产的设备及零件焊缝的无损检测,从而达到提升产品质量可靠性的目的,探伤机所有工作均在探伤室内进行,不进行室外探伤。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1座X射线探伤室,使用4台X射线探伤机,包括XXG-2505型定向探伤机1台、XXGH-2505Z型周向探伤机2台、XXGH-3005Z型周向探伤机1台,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本项目为室内X射线探伤,不开展室外X射线探伤,且每次只使用一台X射线探伤机。 本项目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72.2%, | 射线装置在非工作状态下不产生射线,正常工作情况下不产生放射性废水、废渣、废气;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和辐射防护用品。 辐射防护: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