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于2024年10月25日我分局拟对******有限公司年加工聚氯乙烯片材与聚酯片材300吨建设项目做出受理情况及审批意见的公示。为保证受理及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公示期: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94--****** 通讯地址:鹿邑县******服务中心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加工聚氯乙烯片材与聚酯片材300吨建设项目 |
鹿邑县贾滩乡谷楼行政村谷楼北地3号 |
******有限公司 |
******学院 |
本项目位于鹿邑县贾滩乡谷楼行政村谷楼北地3******委员会进行备******有限公司已建好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总占地面积10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总投资1000万元。生产工艺为:全新料-混料-加热-压延(挤出)-冷洗-裁切-检验-包装-入库,购置高混搅拌机、冷混搅拌机、挤出机、牵引机、卷材机等相关配套设备,正式投产后达到年产聚氯乙烯片材与聚酯片材300吨建设项目。 |
1、废气:项目生产车间加热、挤出工序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装置+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情况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办公室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排放建议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指标要求;破碎工序颗粒物经集气装置+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排放情况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27-2015)表5特别排放浓度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中塑料制品业A级指标,达标排放。严控无组织排放。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挤出冷洗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附近村民用密封农罐车运走肥田,不外排。 3、噪声。项目生产机械采用合理布置、防震垫、消声器、隔音罩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产固废应全部按规定处置或综合利用。厂内一般固废临时储存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管理和设置;危险废物临时储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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