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3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受理、拟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公示期为2024年4月10日-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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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服务中心二楼东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30万立方米水泥稳定碎石项目 | 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西扶路口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周口市西华县西扶路口北,在现有工程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现有工程占地面积为17334m2,本次工程用地面积为2000m2。主要从事水泥稳定碎石生产,总投资200万元,环保资金需23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产生;且该项目拌合机不用水进行清洗,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一套三级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该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粉尘。本项目水稳搅拌机封闭,且位于封闭的水稳搅拌楼内,水泥筒仓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和水稳搅拌机处粉尘一起经过水稳搅拌楼整体配套的1套脉冲式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18m高的排气筒排放;砂石原料上料粉尘经收集后由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可以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的要求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指标的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搅拌机、装载机等设备。项目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和4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水稳碎石实验废料和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 其中,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和水稳碎石实验废料经收集后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脉冲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一般固废暂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