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加油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受理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3年10月21日-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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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加油站建设项目 | 周口市西华县女娲大道与长平路交汇处北50米路东 | ******有限公司河南周口销售分公司第五十加油站 | ******有限公司 | 项目在原加油站占地剩余面积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占地,拆除原有设备及罩棚,重新规划平面布置,重建后罩棚为384m2,站房面积178.36m2,3台双枪加油机,4个30立方米FF储油罐。建设完成后年销售汽油973吨,柴油487吨。 | 一、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西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要求和西华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主要为油罐车装卸、储存及加油过程中由于油气挥发所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卸油、储油采取“油气平衡”、加油枪采取“油气回收”措施处理。 本项目加油站无组织废气《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要求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自吸泵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撬装加油设备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进出站场加油的车辆减少慢行,禁止按喇叭鸣笛等措施后,东、南、北边界昼间、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西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预测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四、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为生活垃圾、油泥和废劳保用品。 油泥和废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油泥直接由清洗单位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要求进行管理,然后进一步委托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不在站区内暂存。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劳保手套为豁免项,废劳保用品产生量较少,不进行单独收集,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